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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关于开展2023年度“翱翔之翼”大学生科技志愿服务项目申报资助的通知

2023-09-01 09:13:47  

各单位:

中国科协决定在全国开展2023年度“翱翔之翼”大学生科技志愿服务项目申报资助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申报对象

由组织开展大学生科技志愿服务工作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完成项目必备条件的高校院所或科技场馆(包括科技馆、科普教育基地、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等)进行项目申报。各高校院所应在组织选拔基础上择优推荐一个项目。

二、资助方向

支持申报单位围绕产业帮扶、生态环保、科学家精神弘扬、科技教育、医疗健康、防灾减灾、心理咨询、助老扶幼等国家战略和民生需求,结合学科专业优势,组建大学生科技志愿服务队伍,持续开展主题鲜明、覆盖广泛的科技志愿服务项目。

2022年“翱翔之翼”大学生科技志愿服务结项验收评审中获得“优秀+”等次以上的申报单位,如有意愿继续申报开展的将直接作为资助对象。对能够充分体现志愿服务科技属性、发挥学生学科专业特长、长期常态开展的申报项目予以优先考虑。

三、申报条件

1.申报团队应以高校院所大学生志愿者为主体,大学生科技志愿者人数应占项目组成人员不少于80%且人数不少于30人,项目期内开展活动不少于8次。

2.申报项目应要坚持需求导向、效果导向,把握群众需要、结合自身所长,设计服务项目,项目内容务实完整,描述清楚合理,绩效目标可评估,具有较强的操作性。

3.两年内未按要求完成中国科协宣传文化部有关项目的单位不得申报。

四、项目设置

(一)项目名称

项目名称由各申报单位根据项目的实际内容自拟。

(二)时间要求

申报时间:截止9月7日,逾期提交的申报项目将不予受理。

实施时间:2023年9月至2024年6月。

(三)资助数量和金额

拟资助100余个项目,每个一般不超过6万元,各申报项目根据实际情况测算提出具体申请资助金额,视情增减项目数量和资助标准。

(四)资助方式

1.中国科协宣传文化部对申请资助项目进行形式审查,对符合规定的项目进行专家评审,择优确定资助项目,之后签订资助合同。

2.本项目为定额资助,实际支出若超出资助经费部分,由各项目实施单位配套自筹解决,项目预算表仅编制中国科协资助经费部分。资助经费可列支以下项目支出:资料费、印刷费、场租费、会议费、产品制作费、志愿者培训费、专家劳务费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产生的交通费、差旅费、志愿者保障费(如保险、交通补贴、误餐补贴等)等费用。资助经费需按约定在规定时间内支出完毕,相关开支范围和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经费管理规定。

项目资料费可用于制作大学生科技志愿服务“资源包”,包括但不限于科技志愿服务旗帜、服装、帽子、背包、笔记本、杯子、工作手册、宣教产品、文创产品等,并在相关用品上印制中国科技志愿服务标识和“大学生科技志愿服务”字样。(中国科技志愿服务标识下载使用详见https://www.stvs.org.cn/c/2020-07-29/3078184.shtml

3.对立项资助项目,中国科协宣传文化部将一次性拨付全部资助经费作为项目实施经费,由项目实施单位开具中国科协财务认可的纸质版或电子版《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》,票据抬头统一为“中国科协”,项目名称统一为“国家机关拨付专项经费”,无此类票据的可按有关规定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或电子普通发票。

4.获资助的单位应广泛动员大学生在中国科协科技志愿服务信息平台https://www.stvs.org.cn/)注册为科技志愿者;开展活动相关信息(包含文字、照片、视频等)及时提交报送至指定邮箱(kjzy@scimall.org.cn

5.立项资助项目应于2024年620日前完成结项验收准备工作。验收按照资助类项目结项验收要求进行,分为财务验收和业务验收。结项验收阶段,实施单位须提供加盖项目主体单位公章的结项验收申请书、项目实施总结报告、项目决算表(或账目明细),并附相关财务佐证材料和项目实施成果(开展活动照片、视频、新闻报道等),届时由中国科协宣传文化部组织专家对项目开展结项验收。

(五)申报方式

1. 202397日前,请意向申报单位在中国科协智慧计财服务平台nk.cast.org.cn)完成项目申请。

在中国科协智慧计财服务平台进行申报的流程如下:

1)在“项目申报”页面进行供应商注册后登录,如之前已经注册过可直接登录。

2)登录后,选择资助类项目——项目申报点击“添加项目“指南方向”中选择2023年度“翱翔之翼”大学生科技志愿服务项目(编号:2023ZN082201)。

3)在新建的项目中按要求填写各申报项,并将申报书(附件)word文件和PDF文件(签字、盖章版本)电子版在“任务书附件”栏中进行上传,文件名为“申报单位+负责人+项目名称”;如需上传补充材料,请在“任务书附件”栏中一并上传扫描件。

2.202397日前(以寄到时间为准),将项目申报书(申报书电子版请登录“中国科协官网首页>新闻>通知公告>采购公示公告>该项目通告”下载)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至科研处(综合楼321),如有补充材料请一并报送(纸质版材料应与系统上传材料一致)

(六)其他事项

申报者有以下情形的,中国科协宣传文化部有权对该项目重新审核,并依据其严重程度分别或同时采取暂缓拨款、终止拨款、追回部分或全部资助款项、撤销对该项目的资助以及三年内暂停申报者申报资格等相应措施,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:

1.项目实施内容、经费支出、结项成果等与合同约定存在重大差异;

2.申报者存在其他弄虚作假、挪用资助资金、违反合同约定等情形;

3.申报者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。

五、联系方式

1.材料接收

人:老师   

联系电话:0377-63393706

   nynzykyc@sina.com

 

 

 

科研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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